30%噻虫胺+3%咯菌腈 悬浮种衣剂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式 |
花生 |
根腐病 |
600-8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
种子包衣 |
花生 |
蛴螬 |
600-8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
种子包衣 |
小麦 |
根腐病 |
200-4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
种子包衣 |
小麦 |
金针虫 |
200-4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
种子包衣 |
使用技术要求:
1.在花生、小麦播种前,将本品与水稀释成拌种液,与种子充分拌匀晾干后播种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. 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。
3. 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。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种。
产品性能:
本品为两元复配种衣剂,其中的噻虫胺是一种结构全新、广谱、低毒的烟碱类杀虫剂,用于种子处理,可被作物根部迅速内吸,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。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,两种有效成分混配可有效防治花生蛴螬、根腐病和小麦金针虫、根腐病。
注意事项:
1.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,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渗手套、口罩,穿长袖衣、长裤、靴子等,此时不可饮食、吸烟等。种子处理结束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、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2.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。对鸟类有毒性,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
3. 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。勿与食物、饲料放在一起,不得饲喂禽畜,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。
4.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。
使用后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。